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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发布人: 仇亚伟 发布日期: 2015-12-07 浏览次数: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实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实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 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 患发热性疾病;
(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 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